一、根据发票种类分类汇总粘贴票据
1、日常办公用品文具
包括:笔、纸、鼠标、键盘、墨水、电池、文件夹(盒)、胶水、信封、插座、笔记本等办公常用消耗品。
2、订报刊、资料费
包括:书、杂志、报纸、VCD、DVD、录音(像)带等资料。
3、邮费
包括:邮寄费、快递费。
4、电话费:移动电话费、固定电话费。
5、印刷费
包括:论文版面费、专著或教材出版费、资料冲印费、资料复印费、信封印刷费等。
6、市内交通费:广州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用。
7、差旅费:工作人员到广州10区2市(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从化市)和佛山5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费、交通费。
8、实验用品:包括用于科研试验的试剂、药品、各类工具、超纯水、电子元器件、动物及饲料、玻璃器皿、气体等。
9、维修费: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包括室内房屋装修、室外建筑设施、消防工程、水电安装、网络电缆安装、硒鼓、墨盒、投影仪灯泡、空调安装及加雪种、电梯维护费等。
10、培训费:教职工培训费用。
11、会议费:教学、科研等学术会议。因会议而发生的房租(场租)、专家交通费、会议资料印刷费、餐费以及因会议而发生的各类用品等。(报销必须提供的附件:发票、经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或请示报告)、会议预算、会议议程、会议消费清单(流水单)以及与会人员签到表等相关资料方可开支。)
12、设备购置: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设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如办公家具、电话机、软件、U盘、移动硬盘、等计入低值易耗品。
13、招待费:餐费等接待费用。
14、劳务费: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监考劳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