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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教研室主要职责
(思政部[2013]9号)
1.负责全院的思修课的教学工作。
2.对思修课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和评估。
3.建立并坚持听课、评课制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定期组织教研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教学,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4.组织思修课教师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
5.加强与各教研室和社会相关业务部门的横向联系与合作。
6.按照学院和教学部的要求,制订和实施基础课科研工作计划,对本教研室承担的课题及其他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和评估。
7.根据学院的要求,抓好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8. 积极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