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严肃认真做好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支部(总支)、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严肃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严肃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方案
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严肃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安排部署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的计划安排,为严肃认真扎实抓好厅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厅成立领导小组,由副巡视员符红任组长,组员有厅直属机关专职副书记许金洲、人事处副调研员魏旭东、厅党办副调研员周诗勇、厅党办主任科员陈峥。
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中存在的“空挂”、“失联”、“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把全厅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为强化我厅党的建设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全面联系查找失联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三、对象范围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各单位要在全面摸清党员底数的前提下,根据我厅实际,重点排查六类人员:一是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用人关系、档案等脱节的党员;二是组织关系、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不全的党员;三是聘用、试用等流动性较大的非编党员;四是出国(境)、离职但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五是离休、退休、长期病休异地居住的党员;六是组织关系已转出但未收到回执的党员。
四、排查内容
1、核查党员名册。以组织关系为依据,核查在册党员的基本信息,主要看党员的基本情况、实有党员数、流动党员实有数、党员管理台账是否完善、党员信息是否更新、联系方式是否齐全、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是否建立。
2、核查日常管理情况。集中梳理党员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参加民主评议及获奖等情况,主要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
3、核查组织关系接转。对2007年以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情况进行自查,主要看党组织关系接转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口袋党员”、“空挂党员”、“隐身党员”,是否存在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有无失去联系的党员、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以及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
4、核查党员档案。利用组织关系排查的契机,对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和规范,主要看每个党员发展政治标准是否前置、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是否缺失、内容是否完备、填写是否涂改、有无违规入党或违法违纪记录、是否存在伪造或假党员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上级党委核查)办法进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别负责所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组织实施。具体分4个阶段:
1、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3月25日)。重点做好4项工作:①3月8日厅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部署、培训;3月14日厅党办参加省直工委培训后,再视情组织培训。②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全面深入查证,确定党员名册,填写《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组织党员逐人填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③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等党员进行联系查找,了解相关情况,填写《党员查找联系记录表》和《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④根据摸排和查找情况,党支部填写《现有在册党员花名册》、《外出流动党员花名册》、《组织关系“空挂”党员花名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花名册》、《党籍材料缺失党员花名册》、《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统计表》。
2、重点核查阶段(3月26日-4月10日)。主要做好3件事:①各党支部对排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做到“三核准”: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及原因;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核准“失联”党员数量、情况及原因。②核查清楚后,党支部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拟处理情况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形成核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提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名单及处理意见。③将《党员查找联系记录表》、《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统计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拟处理情况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组织关系“空挂”党员清理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均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连同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厅党办核查;④厅党办汇总全厅情况,拟制全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4月10日前报省直工委。
3、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31日)。①对各种特殊情况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置,报厅党办备案。②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完善党员名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③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机制。
4、分析总结阶段(6月1日-7月10日)。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召开专门会议,结合排查情况,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②6月中旬结合党内实力统计,核实修订党员信息。③各单位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撰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厅党办。④厅党办汇总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拟定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综合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省直工委。
六、注意事项
1、要加强领导。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扎实推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成立小组、制定方案、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2、要严肃认真。排查要认真细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核查要精细精准,确保情况明资料全。整治要依章合规,确保不出纰漏不留隐患。总结要直面问题,确保查漏补缺促进工作。整项工作要注意保密,严防党内信息、相关资料、个人隐私外泄。
3、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过程,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过程,坚持边排查,边完善党员管理信息;边核查,边解决党员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边整治,边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确实通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摸清党员底数,纯洁党员队伍,促进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