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第三周起在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一早上7:00
地点:学院大足球场
(二)活动方式及要求
1、升国旗仪式由周值班系部负责组织开展,周值班系部全体同学均须参加(周值班情况见附件一)。
2、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合,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集合完毕。
3、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不准穿背心、拖鞋等。
4、举行升国旗仪式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升国旗时经过现场的特别是在篮球场和操场上进行运动的全校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仪式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5、周值班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
6、学生工作部将加强对升国旗活动的检查指导,并对各系部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记录。
7、如遇下雨天气则活动顺延一周,当周值班系部则与下周值班系部共同参加升国旗活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活动顺延至放假结束的第一天。
开展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系部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升国旗活动系部值班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2日